

1948年11月到1949年1月,淮海前线解放军打出了约68万发炮弹。
后来很多人问:这些炮弹是不是苏联给的?
一、先看清1945年那张纸:苏联明面站的是国民党
1945年8月14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长王世杰与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订了《中苏友好同盟条约》及换文。换文(甲)莫洛托夫致王世杰照会第一条原文写得明白:
“依据上述条约之精神并为实现其宗旨与目的起见,苏联政府同意予中国以道义上与军需品及其他物资之援助,此项援助当完全供给中国中央政府即国民政府。”
王世杰当天复照:“上项谅解正确无误。”
斯大林在1945年夏与宋子文会谈时还口头承诺:“至于中共,我们不支持他们,不帮助他们。”
也就是说,1945—1946年初,苏联在条约上绑定的军援对象不是延安,而是南京。
抗战末期(1941—1945)苏联通过租借给国民政府的飞机、卡车、少量火炮,用来支持打日本。
解放战争开打后(1946年6月后),国民党没有再从苏联拿到成批苏制武器。
1945—1946初苏军把东北部分日伪固定资产(铁路器材、轻工设施)按条约让国民党接收团清点,但是关东军武器大头要么运回苏联,要么就地点交给了东野,留给国民党的不是成批火炮弹药。
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终身教授、冷战国际史研究中心主任沈志华据俄档结论:“在到目前为止披露的俄国档案文件中,没有发现苏联在此之前向中共提供军事援助的证据……苏联正是从1948年夏天以后才开始向中共提供军事援助的。”
所以“苏联全程援共”“淮海是斯大林炮火打赢的”站不住;“苏联解放战争里成批武装国民党”也同样站不住。
它给蒋介石的是条约照会里的书面承诺1945—1946初按条约交还部分东北日伪摊子,仗一打起来这份便利就被苏方收回,转而擦边帮共了。
二、旅大那块屋檐:苏军交还日伪厂,但不交苏制炮弹
淮海华野特纵的炮,是美式105毫米M2A1榴弹炮(济南缴获36门)、日式105毫米野/榴炮(历次华东作战缴获53门)混编;
坦克大队、工兵团、骑兵团俱全,济南一战又缴国民党守军火炮800余门、装甲车20余辆、汽车200余辆。
炮弹缺口靠三条线补:济南及历次作战缴获结余、山东富庄等本地兵工厂、大连建新公司。建新这条线恰好和苏联有关,但关系要拆开看。
1947年1月,华东局派新四军财经系统干部、后来的华东局财委驻大连工委书记、大连建新公司经理朱毅带了60多名干部赴大连,旅大地委书记韩光出面与苏军警备司令部交涉。
朱毅传记里写:
大连市档案馆存档:1947年7月1日,苏军签字将“满洲”化学、大华炼钢、进和金属、金属制品、制罐、曹达等6家原日企移交中方;
中方另建引信厂、弹药厂、化工分厂,挂“大连建新公司”民用牌子,朱毅任总经理。
所以,苏方给的是:厂房产权交还、废钢硫铁原料、电力煤炭、海上不放行国民党检查。
苏方不给的是:苏制火炮、苏式炮弹、苏军仓库拨弹。
建新公司产的是日式三八/九四/一二四、美式七五山炮弹,跟着华野缴获的炮走,不跟苏军火炮走。
张珍(建新副经理)回忆:“建新公司所用的原材料、电力及废钢铁也得到当地苏联驻军的支持……是以民办商业名义出现,得到苏军默许。” 注意用词——默许、支持后台、交还日伪底子,不是“军援”。
建新1948年全年产七五山炮弹23万发,引信32万枚,无烟药110吨;淮海实战耗用20余万发,占全线68万发耗弹约三成。
打黄百韬时华野特纵打出8万发建新弹,“从未发生膛炸”。这些弹走大连湾夜装船→绕北朝鲜→山东威海俚岛接运站→支前小车进徐州以东,路线在朱毅报告、俚岛老船工口述里都有,唯独不在苏军作战日志里。
粟裕总结淮海时原话:“华东地区的解放,特别是淮海战役的胜利,离不开山东人民的小推车和大连生产的大炮弹。”

三、把两头账合起来看
苏联在1945年8月14日那张照会上写“军援完全供给国民政府”,1947年7月1日在大连签字交还6家日伪厂给中共,1948年夏之后才在东北对中共松口实援(贸易、铁路、日械点交、旅大后台)。三条线索放一块,边界就清楚了:
对国民党:条约文字承诺军援1945—1946初交还部分东北日伪固定资产;解放战争开打后无苏制武器续援,旅大苏军反而拦着国民党军登陆大连。
对中共(含淮海):1948夏之前无苏制武器直援;淮海前线苏军火炮0、苏式炮弹0、苏军人员0;沾到的只是“旅大苏军按1945条约军管→默许中共接收日伪厂自产日/美式炮弹”这一层间接红利。
华野炮火实体:美日混装重炮源于缴获国民党配资资讯网站,弹丸三成大连自产、余为缴获结余与山东兵工厂补货,民工小车推上前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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